阳谷劳务用工有了“硬杠杠”
阳谷县结合县建筑企业实际情况,采取强有力措施,加强劳务队伍资质、劳动合同、劳务工资等方面的管理力度,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秩序,使劳务用工有章可循。
劳务队伍有资质。严把市场准入关口,禁止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资格的“包工头”和社会零散人员。规范劳务分包行为,施工总承包企业与分包企业必须签订劳务分包合同。目前,全县已有劳务分包企业25家,劳务企业占建筑业企业总量的比例由2003年的5%提高到目前的45%。
劳动关系有合同。施工承包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和完善建筑劳动用工制度,对务工人员详细登记造册,建立用工档案,并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。劳务用工信息公开透明,各施工企业在工地必须设置劳务用工公示牌,使劳务用工管理更加透明规范。完善务工人员培训体系,每季度对现场一线人员进行质量、安全、维权等方面进行培训,大大提升了务工人员的从业素质。
工资支付有保障。实行“三关”、“一金”约束机制,“三关”,即投标关、施工许可关及竣工备案关。施工单位在提供清欠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证明后,方可进行工程投标活动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。“一金”,即劳务工资保证金。建设单位、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,必须分别按工程造价的2%缴纳工资保证金,并签署承诺书。
同时,定期不定期开展劳务用工检查,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详细登记、限时解决,督促施工企业完善劳务用工制度。加大对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,对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的施工企业,分别处以警告、记录不良行为、清除出建筑市场等处罚。 朱玉东 胡明辉 李 兵
来源:中城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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